关于开展中国建筑业协会行业年度十大技术创新发布活动的通知

  • 文件文号:建协〔2023〕12号
  • 点击量:43,079
  • 发布时间:2023-03-13
  • 分享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行业技术创新,激发工程建设科技人员创新活力,引领工程建设行业科技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会决定开展中国建筑业协会行业年度十大技术创新发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程序
  (一)推荐。本着会员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由各地区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和两院院士负责推荐。
  (二)遴选。专家委对所推荐的材料进行初审;专家委组织设立若干专业小组,分别对通过初审的技术创新进行复审;专家委组织终审专家组对复审意见进行合议,最终确定结果。
  (三)发布。确定的十大技术创新将在我会官网进行公布,并将在我会的重要活动和主流媒体进行广泛发布和宣传。
  (四)推广和交流。中国建筑业协会将通过宣贯、研讨、观摩、出版物等方式对十大技术创新进行推广和交流。
  二、推荐要求
  (一)各地区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和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负责推荐工作,推荐数量不超过10项。两院院士可推荐本专业领域的技术创新,名额限1项。
  (二)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工业工程、交通工程、生态修复和城市更新改造等其他各工程专业类别进行申报。
  (三)所推荐的技术创新应具备以下条件:
  1、通过省(部)、自治区、直辖市科技主管部门授权相关机构组织的科技成果评价(评估)或央企集团公司组织的科技成果评审,并达到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
  2、已获得国家专利、省(部)级及以上工法或科技成果奖。
  3、应经过工程应用一年以上,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在同专业领域具有质优高效的推广应用价值。
  4、要体现出绿色低碳、数字化转型、新型工业化及新时代要求,具有引领性、创新性、实用性、推广性,且能代表行业发展方向的重大突破性新技术。
  (四)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关,选出一批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实用价值大、推广应用前景广阔的科技创新成果参与本年度十大技术创新遴选活动,充分体现出对行业和国家的影响力,彰显中国建造的能力和水平。
  三、推荐材料
  (一)申报单位提供资料:
  1、行业年度十大技术创新申报表(附件2);
  2、该技术创新的word版文本(具体内容和格式要求见附件3);
  3、十大技术创新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4);
  4、科技成果评价(鉴定)证书及其他证实性资料的扫描件。
  请提供上述资料电子版一份(U盘储存)。
  (二)推荐单位请将推荐函、汇总表(附件5)及申报单位所申报的材料于2023年5月31日前寄至我会专家委,同时发送至邮箱。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专家委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三号楼806室
  联 系 人:刘蕾  何桂朋
  联系电话:010-62137958、010-62136992
  邮    箱: 946959412@qq.com

  附件:1、行业年度十大技术创新评价标准(试行)
               2、行业年度十大技术创新申报表
               3、 xxxxxx技术创新文本格式
               4、十大技术创新基本信息统计表
               5、行业年度十大技术创新推荐汇总表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23年3月8日

×
关注中国建筑业协会